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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介绍试点城市调价分配经验并分析其尚存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医疗服务项目调价总量分配的目标、各类医疗服务项目的特征及价格调整后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得出调价总量分配的优先次序应为:新增项目、专项任务、复杂型项目、通用型项目、特需医疗服务。文章还结合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建立调价总量分配机制,为未来各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前进行调价总量分配提供意见。 |
关键词: 医疗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价格 调价总量分配 改革试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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